答客問:外娘等著辦離婚?

這是一篇在「奇摩知識」裡發表的問題,由於類似的說法在幾個越婿的論壇都似曾相識,所以好像的確值得討論:我家有柬埔塞新娘,嫁來二年育有一歲多的兒子,平常睡很晚,一天只煮晚餐。要機車、要手機、要錢。家中開銷是公婆的,先生每個禮拜給她一千塊,都是買自已用的東西如:化妝品、衣服、耳環、手機,還有mp4,比台灣媳婦還好命。
每週六、日去上課(時數滿要領身份証),常常要公婆幫她帶孩子。每天騎著機車到處去,至傍晚5:00才進門,最近流行腸病毒,公婆要她不要太常帶孩子出去,她卻吵著要搬去外面住,吃安眠藥,應該吃一顆騙大家吃十幾顆嚇唬人,事後還問先生有沒有愛她,公婆為了不讓兒子為難只好讓兒子帶她出去住,一直到過年前她要回去他們國家,過年才又回來住。
這兩天公婆在外聽說她上課滿時數領到身份証就要和先生離婚,要留在台灣賺錢不回去她國,原來是她姊姊(有二位姊姊嫁來台灣都住在附近)教她的,要她忍耐一切等領到身份証再辦離婚。
本來我們兄弟姊妹(已婚)很和諧,自從她來後一個家變三個家,兩兄弟的老婆互當做不認識。
近來很多外籍新娘A了先生很多錢後,嫌先生太老太醜要離婚,還有乾脆躺著賺大錢不在乎是否有先生。我的朋友娶越南生一男一女,新娘很漂亮身材又好,先生醜醜的二人差十幾歲,新娘背對先生做(躺著賺)的工作,先生竟然不知,現在也吵著離婚。這樣不會使社會更亂嗎?還有多少家庭、男人要受害呢?
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她要離婚就讓她回去的辦法呢?

看完這樣的發問,耽心它起了以偏蓋全的作用,我忍不住也PO了回答上去,想當然耳的,我持不同意見的看法不會受到肯定,因為,這牽涉到了每個人固有的成見問題。不過,重要的是,經過多年的生活驗證,我仍然堅持我的觀念是正確的,絕對可以提供給身處異國婚姻家庭的當事人和家人思考:
其實,這麼不好的女人,就該趁著還在等待領身份證的階段,就堅決抵制她,包括先離婚的手段都可以考慮,讓她喪失辦理的依據。
但我要先聲明,我絕非為外籍新娘辯護,甚至於我對於一部份外娘(包括一些假結婚的),眼中只有金錢,不顧一切的態度,「幾顆老鼠屎,搞臭一鍋粥」的情況,更是深痛惡絕,但,冷靜客觀思考一下,這是常態嗎?我個人是覺得,未必!
想想看,若不是因為家庭貧困到無以為繼,有誰願意千里迢迢嫁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?另一半是熊是虎也不知道?萬一碰到惡人,死活都不知上哪去求救!她圖什麼?當然是錢。但我們能因此就認為她是錯的嗎?
再想想看,如果娶外籍新娘的家庭都像您說得這麼可怕,為什麼還是有很多台灣郎前仆後繼的走上這條路?難到這麼多的惡例他們都沒聽說過?還是他們心裡也只是有自己的一番盤算?
人都有一些特性和本質,好壞有些是天生,有些是因為教養,也有些是環境使然,特別是我們對她有了差別心之後,又怎能要求人家對我們付出真心?
娶異國妻子,本來有些運氣成份,但總該先盡其在我,果真運氣不好就要當機立斷處理,不好因此把跨國婚姻這件事說得如此不堪。跨國婚姻本來就比本國婚姻更難經營,因為需要更多包容,更多耐心,更重要的是要有同理心。
這是我個人身處於跨國婚姻多年的小小心得,希望可以提供您參考,更衷心希望您家庭的問題能夠獲得圓滿解決。
(2008.10.8)

留言

匿名表示…
你把人看扁了,就別想要別人尊重你,
這就是人性吧!
CAEVIN寫道…
自由時報2007.7.13的報導:

阻止逃家外娘申請歸化 可提不正常婚姻事實

對於日漸增多的外籍配偶歸化問題,戶政司說,當事人只要向戶政單位提出陳情書,陳述婚姻不正常的情形,或是書面聲明正在辦理婚姻無效,或是正式申請與原外籍配偶撤銷婚姻關係,戶政單位就會據此中止原本進行中的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作業。

戶政司強調,這類問題的處理是「事實」問題,也就是說,就算外籍配偶與國人的婚姻關係還沒消失,還沒辦理離婚手續,但只要有婚姻不正常的「事實」,像是離家或是有假結婚嫌疑,就不會讓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的作業繼續進行。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jul/13/today-life4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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